我想你是懂我的,雖然我們是來自不同的地方,有著不盡相同的底蘊,以及相似的文化涵養,我不排除你可以全然理解我的意思,只是我還是必須要親口跟你說「我愛你」。我看著你的眼睛裡閃著光芒,對於那個有著熟悉口味的蕃薯,我不動聲色的放進我的購物籃中,只為了你的笑容。

今天「事件」算是告了一個段落,對於很多長輩對我做出肯定的意見,我很感激,甚至有幾位還為了這件事情起了爭執,這實非我所樂見,但是討論難免會有摩擦。如同我前面所說的,每個人的底蘊以及文化涵養不盡相同,即使最親最親的夫妻,亦是如此。大家既然對這件事情已經做出了決定,我也樂於去執行這個結果,且承受。
對於經過,我並沒有異議,事情對我而言,既然發生了,就能解決,就得解決,這是如同「天要下雨,娘要嫁人」一般,是誰都擋不住的。然而事情最終的發展,也沒有超出我的意料。剛好也是藉由這件事情,來砥礪我自己,或許吧。

大多數人無法理解,我也沒有要人去理解。
謹此紀錄。
滿紙荒唐言,換兩個巴掌。是否要學金聖嘆,大呼「痛快」。

古時候,有種東西叫做「自謙」,稱自己為山野鄙人,稱自己兒子為小犬,會寫文章的說自己是野叟,說自家叫做草堂、陋居、寒舍;愛喝酒的人家給了酒仙,愛鬼畫符的人家給了草聖,愛靠腰然後被困於陳蔡之間的給了至聖....
古時候的人,都沒有自稱書聖、宗聖、詩仙、詩聖,都是後人加上的,舉凡越有料的,都自知不足。那些有料的都自知不足,何況我這半瓶子醋;所以自詡「米蟲」、「畜牲」,萬不是以此為志,而是以此為戒,像是刺上了精忠抱國。

尸位素餐著眾矣,豈是三言兩語能盡?
因循怠惰者眾矣,能有破釜沉舟決心?

謙虛點,不是壞事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蝸牛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