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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是行止有失,那也是只有受罰甘願。

這次的闖館事件,我覺得已經很明顯的指出「敏感時刻,動輒得咎」這個議題,其實不單單是這件事情,很多很多的事情,有的時候已經不是單純的「針對事件」而反應,反倒是因人尋事。是誰說過這樣一句安慰人的話「就是因為你夠紅,所以才會有人去找你的碴。細究起來,並不是因為紅或是不紅,而是剛好引起了某些人士的注意。就老莊而言,引人注意並不是好事,就像筆直的樹木或是健全的四肢。但是從另個角度來看,太陽就這樣掛在天空發光,月亮就是這樣掛在天空中發光,生而如此,也沒有任何故意或是刻意,套句古諺「狗改不了吃屎」。

不敢自詡八面玲瓏,而自己也從不是這樣玲瓏之人,即使是八面玲瓏,那少掉的另外兩面?或是十二面?二十四面?六十八面?一千六百二十八面?九萬七千三百二十四面?總有疏漏之處。既然知道會有所疏漏,其實要做的並不是「亡羊補牢」,畢竟永遠不知道哪個死小孩又會來拆你的欄杆,趕羚羊去給大野狼吃。「釋然」而已,也只有讓自己放開,才可以見全。羊少了又如何?反正還有雞,雞沒了又如何?反正還有錢,錢沒了又如何?反正還可以去樹林裡採香菇。總是有辦法的,只是現下還想不到,只是現下還沒有生死相見。時候到了,自然就通了。

剛剛開始我能了解自己的怒氣,但是仔細想想,沒有可供生氣的支點,那就沒有什麼值得生氣的。也能理解A對著我說的「這沒什麼大不了的,大家都是這樣做,只是你比較倒楣而已,或是剛好被人家找碴....」諸如此類。其實我很想講,這只是個人的行止有失,如果行止真是昭如日月,這才叫做找碴,不然也只能說「所言甚是」。
就像是跟小蝸牛說的「都跟你講過在這邊跑會跌倒,看吧,現在跌倒了吧...」(還要語帶嘲諷),這時候小蝸牛也只有噙著眼淚,手拍拍站起來說「我不怕痛。」(不是『不會痛』喔,是『我不怕痛』喔)(笑)

人生嘛,也就是揉合這樣的味道,才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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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蝸牛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